互联网创业圈 > 焦点 > 正文
来源:中国网 2024-06-25 21:32 阅读量:5382
今天,苏州市公安局发布通知,在苏州市行政区域内实际居住的非苏州户籍人员,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,可以申请户口迁入拥有或者购买的住房,其配偶、未婚子女、父母(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已办理退休手续)可以申请办理户口随迁。
拥有苏州市合法产权住房的;
购买苏州市新建商品住房且完成网签备案的。
房屋产权人、购房人为两人及以上的,需经所有产权人、购房人协商一致确定其中一人申请立户迁入,同时可以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申请办理户口随迁,其他共有产权人、购房人不再适用本通知规定。房屋产权人、购房人为未成年人的,在申请落户时需要随监护人一并迁入。
郑重声明: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,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,与本站立场无关。仅供读者参考,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。
推荐
高颜值水冷!七彩虹iGame
小米史上最强体脂秤!399元
小米最漂亮手机回归!小米Ci
双屏幕指纹!vivo X F
四叶草美学设计!米家全效空气
最大40dB深度降噪!荣耀亲
“小折叠”新标杆:华为Poc
首发210W神仙秒充!Red
高颜值水冷!七彩虹i
小米史上最强体脂秤!
小米最漂亮手机回归!
双屏幕指纹!vivo
Copyright @ 2008- www.43710.com All Right Reserved Powered by 互联网创业圈版权所有
网站地图 联系邮箱:ha17701574748@163.com 备案号:沪ICP备2022017705号
版权声明:本站文章均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如对内容有争议,请联系客服。